公 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我校党员发展的相关规定,为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经培养联系人推荐,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拟决定,下列同学为2026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即日起的5天内来电、来信、来人等方式向合作交流中心党支部反映(公示期:2026年10月08日至10月13日)。电话:0371-86630181。
合作交流中心党支部
2026年10月08日
下一条:2026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