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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大学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实施细则(暂行)


2025年09月06日 20:00 作者:查看次数:[]

为做好郑州轻工业大学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暂行)》(郑轻大政[2025]38号)和相关规定,结合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通过对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情况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第三条 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的组织、考核、审定、公示、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黄振中

副组长:蔡庄红 钟建

成员:彭雅琴、端木冰冰、赵千、孙彦、夏朝辉、张艳艳、付俊丽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完成推免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和郑州轻工业大学相关规定,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郑州轻工业大学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拟定推免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郑州轻工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负责解释推免相关政策;

(五)负责其它与推免相关工作。

第三章 申请基本条件

第五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按照流程申请推荐资格:

(一)系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国家体质测试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初修无不及格记录;

2.所有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前20%;

3.在校期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或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第四章 综合成绩评定

第六条 对符合推荐资格基本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选拔获得推荐资格。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学习成绩(A)为推免前平均加权成绩,综合素质分(B)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内容。

第七条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单列计划,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

第八条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分评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素质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综合素质分内容,将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第五章 推荐程序

第九条 推免生名额以当年郑州轻工业大学划拨的指标为准。

第十条 学生申请流程:

(一)认真了解《郑州轻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郑轻大政〔2025〕38号)和《郑州轻工业大学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确认推免报名条件;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根据推免工作安排按时向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提交申请表;

(三)查询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等公示信息,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签署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备案;                      

(四)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五)完成推免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在推免过程中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程序;《郑州轻工业大学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暂行)》的推荐条件不得低于郑州轻工业大学规定的推荐条件。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综合排名办法、推荐名额、审核流程等,经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郑州轻工业大学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备案的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无效;

(二)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申请推免学生资格审查、综合成绩审核、排序和公示;

(三)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根据平均成绩排序),拟定推免生资格名单按规定公示后报郑州轻工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郑州轻工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郑州轻工业大学按规定公示全校拟推免名单,未经郑州轻工业大学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已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一)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二)未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者;

(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四)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通知录取高校取消学生学籍,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要及时公开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程序,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有重大政策变化的,一般须在推免工作开展前一学期向适用学生公开。要及时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相关材料、学业成绩,公示向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管理处报送的拟推免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并处理。

第十四条 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报备声明,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生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五条 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郑州轻工业大学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郑州轻工业大学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第十六条 学生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应依据事实及时处理。学生若仍有异议,可向郑州轻工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由郑州轻工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事实及时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如本细则与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冲突,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附件

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一)学习成绩(A)为推免前平均加权成绩,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所有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综合素质分(B)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项目,其分值为各项目得分总和。各项目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取得,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三)综合素质成绩构成

序号

项目

分值

1

参军入伍服兵役

最高20分

2

参加志愿服务

最高10分

3

到国际组织实习

最高10分

4

科研成果

最高30分

5

竞赛获奖

最高30分

(四)综合素质成绩评分标准

1.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在籍期间,完成两年兵役15分;服役期间获得立功表彰20分;

2.参加志愿服务(最高10分)。

志愿服务时长

分值

备注

年均时长120(含120)小时以上

10

参照国家民政部建设的中国志愿服务网或共青团中央指导下的志愿汇等认定。

年均时长80-120(含80)小时

8

年均时长50-80(含50)小时

6

年均时长20-50(含20)小时

4

3.国际组织实习(最高10分)。

实习时长

分值

备注

6个月≤时长

10

需为《国际组织年鉴》收录的;或教育部、人社部、国家留学网公布的国际组织。

3个月≤时长<6个月

8

1个月≤时长<3个月

6

国境外交换交流学习

时长≥3个月

4

需获得学校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国境外交流不累计和重复计算。

4.科研成果项目最高分值为30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自入学起至毕业前一年9月1日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单位需为郑州轻工业大学)和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论文期刊等级以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相关文件为依据;

科研成果

期刊类别

分值

备注

论文

A2级以上期刊

30

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A3级期刊

15

A4级期刊

10

B1/B2级期刊

5

专利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5

5.竞赛获奖项目最高分值为30分,仅限作为主力成员(前三名)参加学业相关的纳入最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且获奖等级为国家级,一等奖最高30分、二等奖最高20分、三等奖最高10分,设特等奖者等同于一等奖,以此类推。其中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奖最高30分、银奖最高25分、铜奖最高20分;其他竞赛项目金、银、铜奖与一、二、三等奖分值等同。

     等级

名次

金奖/一等奖

银奖/二等奖

铜奖/三等奖

1名

30

25/20

20/10

2名

25

20/15

15/8

3名

20

15/10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