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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与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

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23年08月01日 13:10 作者:本科部查看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738 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潜能,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现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本科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自由申请原则。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二)程序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所有环节均进行公示。

(三)适应专业原则。科学制定转专业方案,将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科学生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滕文锐、蔡庄红

副组长:彭雅琴

员:端木冰冰、赵千、夏朝辉、智红梅、孙彦、张艳艳

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项环节有序开展,确保转专业流程公平公正。

三、转专业要求及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且条件允许,学校考核证实,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定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有某种特殊原因,转专业更利于其学习者。

窗体顶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3.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程序

1.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本科部核定并网上公布各专业最多可接收专业学生人数。

2.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第十六周为转专业申请时间。学生可根据公布的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向本科部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 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 1 )。

3.本科部于第十七周审核转专业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符合学校规定转专业条件者,本科部主任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本科部教学办汇总统计。

4.本科部成立本科学生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于第十八周依据根据拟转入专业类别,分别组织相应的考核和评价(学生转专业面试考核表见附件3),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5.经本科部审核,并报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管理处批准后,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准予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网上公布。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申请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无故缺考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处理

1.开学第二周,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本科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见附件 2)到转入专业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未获批准的,必须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3.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成绩认定与处理,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本科部在第二周完成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工作,并将《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本科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复印件交学生本人。

六、其他

1.本办法自 2023 8 月 1 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本科部负责。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联系方式

学号

身份证号

高考考生号

校区

系部

专业班级

申请转入何专业:

转专业原因(学生本人填写)

 

 

                签名:

  

本科部初审意见:

 

 

辅导员签字: 

     (公章)

  

本科部考核意见:

 

 

主任签字:

      (公章)

  

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管理处意见:

 

 

处长签字:    (公章)  

  

该生新安排在:

 

            系(部)            

  

 

1.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合作办学单位各校区教务处、合作办学管理处存档

2.结果一栏由学生所在合作办学校区教务处负责填写。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本科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

姓名

性别

高考

考生号

学号

异动前专业班级

异动后专业班级

学生填写

异动后本科部认定意见

课程

类型

异动前

已修课程

成绩

对应认定课程及学分

认定为公共选修课

√)

无效处理

√)

必修

选修

须补修课程(本科部教学办填写)

1.  2.  3.

4.  5.  6.

本科部教学办审核人签名:

 

 

    

本科部主任签名:

(公章)

  

  1. 表中“学生填写”内容依据本科部教学办提供的成绩单填写,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2. 成绩认定依据本科生成绩相关管理规定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3.本表一式三份,原件存教务处教务科,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存一份复印件。

    附件3

    郑州轻工业大学合作办学转专业面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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