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学生课程考核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录第二十五条对本科生课程重修做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补考,可申请重修。必修课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补考,必须重修。
1. 考核成绩低于30分;
2.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考核不及格;
3. 考核缺考;
4. 重修考试不合格。
重修课程一般不单独安排教学和考试,只能参加后续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学生在开课前按规定办理课程重修手续;每学期重修课程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不得超过2门,重修课程的时间冲突部分要办理免听手续(河南工业大学课程重修证),但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
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1.学生参加重修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需到我校财务处按河南工业大学《关于对重修、补修及辅修双学位课程实行按学分收费的通知》校政财【2015】10号的规定交费,领取“课程重修证”(注:理工科重修收费标准每学分87元)。
2.重修课程成绩按最新一次成绩记载,并标注“重修”字样。
3.无故不参加重修考试,不予退费,再次申请须另交重修费。
4.重修课考核与其他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时,可申请重修课程缓考。
5.根据重修学生人数的多少,课程重修分两种形式安排。重修学生人数超过20人时,由本科部会同任课老师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并考核;重修学生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由本科部安排学生随下一年级听课并进行考核,若上课时间有重突,本科部安排教师进行辅导10个学时,并依据辅导教师的辅导方案与指导记录计算课时。
6.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修课的学习总学时不得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课程重修原则上随下一年级的开课计划中所开设的相同课程进行。重修的时间和所随专业年级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无故不参加重修,不再安排重修。
7.无故旷课或请假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应重修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本科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