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群团组织推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以下推荐人员均符合党员发展对象五个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为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本科部总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拟定下列同学为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即日起的5天内来电、来信、来人等方式向本科部党总支反映(公示期: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电话:0371-86630181。
本科部党总支
2025年10月13日